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地税发(2004)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苏州地税规(2011)5号
)规定,第二条第3款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州地税规〔2014〕3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苏州地税规〔2015〕4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常熟不发),市区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省局
苏地税发[2004]17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转达发给你们,并结合日常反映的问题,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总局《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不断加强对已经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特别要强化对自开票纳税人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