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中巴企业有关纳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中巴企业有关纳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98-01-23 深地税函〔199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等16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深地税发〔2003〕937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地税告〔2011〕18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运输局:
你局《关于我市出租、中巴企业纳税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深运函
〔1997〕21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规定:“企业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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