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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威海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威住建通字〔2023〕12号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执法局,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城市公园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功能,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服务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制定了《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结合区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引

(试行)



为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服务和管理,为游人提供安全、舒适的户外活动空间,切实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依据《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威海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方案》等法规及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 市园林绿化、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指导、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各区市园林绿化、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监督管理及执法查处工作;各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开放公园绿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卫生、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布局选点以千里海岸线为依托,围绕着“海”和“河”做文章,充分体现威海地域特色。选择公园绿地中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区域进行设置。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条 选点应当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开放草坪区域,结合草坪开放选择合适的草种,并逐步增加开放区域供游人游玩、休憩;科学合理划定开放草坪搭建帐篷区域,根据草坪承载能力科学设置搭帐篷数量,原则上夜间不搭设帐篷。

第四条 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应设置指引设施,要与原有的标识牌统筹设置,尽量减少新增设施,公布开放草坪的范围、开放时间,明确帐篷搭设区域界线、注意事项,公厕、停车场等相关导引。各类导引标识制作应规范、美观,并与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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