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舟山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10 舟发改价格〔2019〕34号
USHUI.NET®提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舟山市物价局 舟山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舟价费[2007]127号 )《舟山市物价局 舟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舟价发[2008]100 号)《舟山市物价局 舟山市民政局关于明确舟山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舟价发[2013]26号)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舟山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10月9日)规定,保留
文件正文见附件
市发改委《关于舟山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价格决策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对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舟山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行业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结合舟山实际,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舟山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是进一步明确我市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以及减免措施的落实。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中的普通炉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具体政策仍按《舟山市物价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舟价费〔2007〕121号)文件执行。其他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