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农业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的通知
台农〔2010〕7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农〔2021〕6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农〔2024〕1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文明执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农业行政处罚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农业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的范围下列案件应当制作说理性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1、一般程序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存在较大争议的; 2、根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
3、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要求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叙事完整、说理充分、
语句流畅和用词准确,说明事理、法理和情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要素:(一)案件基本情况叙述清楚 1、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交代案件来源; 3、说明案件办理的主要环节和执法程序; 4、违法行为叙述清楚和定性准确。(二)全面、客观、公正地认定违法事实 1、列举案件主要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及该证据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2、当事人提供的相反证据的排除认定; 3、当事人在陈述、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的复核情况。
(三)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1、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何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何种禁止性规定;
2、对违法行为定性应当准确对应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和目;
3、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多个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说明选择适用一个或几个法律、法规的理由;
4、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其他行政机关主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说明是否建议其他主管机关处罚或其他主管机关已实施了处罚的情况。
(四)说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理由1、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减轻、从轻或者从重的情节认定;
2、说明选择行政处罚裁量的理由。(五)准确、详细告知救济途径 1、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途径; 2、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和途径; 3、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说理工作参照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至(四)项规定,并根据情况,准确详细告知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期限和途径。
三、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
出,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仅反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反映出行政机
关案件质量。开展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是程序正义规则的具体要求,也是全面贯
彻、实施《
行政处罚法》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措施。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大
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从行政执法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先在罚没额比较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中开展,不断总结经验,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除依法按照简易程序作出的以外,全面实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
3、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开展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是行政机关提升自身形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从 2011 年开始,凡不符合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要求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得评为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