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规定,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为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促进税法遵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实名办税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