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丽发改费管〔2016〕4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你单位《关于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设立收费项目及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丽残托〔2016〕1号)悉。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4〕235号)文件精神,在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残疾人托养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床位费基准价:单人间每人900元/月,双人间每人450元/月,三人间每人300元/月。

2.护理费基准价:每人2000元/月。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可以在上下不超过基准价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护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书面告知市发改委。

    3.伙食费:按非营利的要求,由单位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明码标价,据实收取。

    二、低收入、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免政策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要对低收入、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费减免优惠政策,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收取的托养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