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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实物黄金交易业务核定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实物黄金交易业务核定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30日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继续执行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实物黄金交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