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威海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1-05-31 威价发〔201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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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近年来,外国中小学生来我市涉外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不断增加,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接收外国中小学生的收费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威海市教育改革试验区教育收费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1998〕15号)规定,经研究,现就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关于规范外商子女在我市入学入托收费的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