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优策网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5号)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