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船舶工业脱困发展的意见 【全文废止】
渝府发〔2013〕5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19〕2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船舶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产业,是为海洋开发、国防建设、海河航运提供重要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为加快我市船舶工业脱困发展,打造船舶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重庆船舶工业脱困发展的重要意义
重庆是长江上游船舶建造和水路运输中心。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重庆船舶工业已形成了以中央在渝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体、民营企业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全市现有船舶建造企业108户,年造船能力160万载重吨。2012年,全市船舶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6.2亿元,占全国的2.4%;完工船舶79万载重吨,占全国的1.3%。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业的整体低迷,全市船舶工业主要指标大幅下滑,船舶工业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主要问题为:市场订单少、产品附加值不高、本地配套率低、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上述问题,不仅有助于帮助船舶工业解难脱困,确保重庆船舶企业“寒冬期”能生存、“恢复期”能发展,而且对于带动和促进我市钢铁、机械、电子等行业的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构建内陆地区重要的军民两用、特种船舶产业基地为目标,促进市场与产业互动,整机与零部件同步,技术与体制协同,主业与辅业并举,努力在止滑促增的过程中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先机、争取主动。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重庆船舶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0亿元,完工船舶100万载重吨,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配套完善、创新驱动的格局,成为重庆装备制造业的重要支柱。
――基本建成以国家船舶出口(涪陵)基地为中心,以主城区和万州区为起始点的船舶整机制造产业带;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西至永川区,东达万州区的船舶配套产业集群。本地船舶生产配套率达到60%以上。
――培育1―2户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的整船制造企业。
――加快发展成套装备、新型风电装备、轨道交通、海工装备配套、页岩气装备、桥梁钢结构等相关产业。非船产品产值占船舶产业集群产值比重达1/4。
――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建成3―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抓订单,促进市场与产业互动。
全力抓好订单,扶持本地船舶制造企业“求生脱困”。通过行政引导和经济激励,发挥本地船舶制造企业优势,确保本地船舶建造市场有效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强行业服务,促进我市船舶制造企业和运输企业对接合作。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利用招标投标管理杠杆,支持船舶产业发展。市财政局以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采购物资时,同等条件优先采购重庆船舶制造企业产品;本地航运企业采购运输船舶,同等条件优先采购市内制造船舶;港航管理部门及海事管理部门在运力审批、船舶检验及船舶登记等方面,对本地船舶制造企业产品开通“绿色通道”。
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工作,提前释放船舶市场需求。按照“以市场换产业”的原则,鼓励建造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和节能环保绿色船舶,引导释放船舶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工作,利用3年时间鼓励拆解老旧船舶47万载重吨,实现过闸船舶标准化率100%,三峡船闸通过能力提高15%,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2200载重吨,运力结构明显改善。
强化行业管理服务,推进船舶制造企业组团赴市外抢抓订单。按照“市内不足市外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思路,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市内优势船舶制造企业赴沿江、沿海省市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与船东对接;组团参加国内外知名船舶展,搭建船舶制造企业与国内外船东对接合作平台。确保每年提供船舶市场需求信息不少于100万载重吨,抢抓市外订单不少于50万载重吨。
(二)抓集群,促进整机与零部件同步发展。
打造“7+7”船舶产业集群。围绕“整机+零部件”产业链,集成主城、区县(自治县)及社会资源,着力打造特种船舶制造基地、万吨级出口船舶基地、长江豪华游船研发基地、公务船研发基地、高档游艇研发基地、内河标准化船舶生产基地、修船基地7大船舶修造板块,着重培育船用柴油机、船用齿轮箱、船舶导航仪器、船用钢板、船用铸锻件、船用油漆、船用电缆研发生产7大船舶配套板块。扩大集群效应,实现整船拉动配套产业、非船产业协同发展。到2015年,全市整船制造产业实现产值80亿元,船舶配套产业实现产值70亿元,船舶非船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船舶工业产业集群规模达到200亿元。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实施100项船舶工业投资计划,重点发展“专、精、特、新”产品,着力研发LNG船、LPG船、内河超大型集装箱船、海监船、新型航道疏浚船、环保处理专用船、不锈钢化学品船、豪华旅游船、高档游艇、海洋工程船、新能源船舶等高技术船舶。加快柴油机、增压器、齿轮箱、燃油喷射装置、液压元器件、舰船用仪器仪表、导航装置、制冷机组等高技术船舶配套产品研发。建设重庆出口船舶沿海交船基地。到2015年,建设30亿元级的大型龙头企业1―2户,带动关联企业协同发展。
实施“6060”本地配套工程。优选潍柴动力、重齿重工、江增重工、重庆钢铁等60户现有船舶配套企业和新引进的企业,实行“重点培育、动态跟踪”,提升创新能力,带动船舶配套产业做优做强。推动船舶配套企业与整船制造企业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深度,建立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缩短整船制造企业配套产品物流半径,降低仓储运输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整船建造本地配套率达到60%。鼓励配套企业参与全球配套。
(三)抓创新,促进技术与体制协同。
实施“432”技术创新工程。坚持走“科技引领、人才兴业”的船舶工业发展道路。重点培育东风船舶设计院、川东船舶重工特种船舶工程设计中心、重庆交通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重庆高档游艇设计中心4家整船设计研发中心。通过院所嫁接、合资合作、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船舶新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争取国家对高技术船舶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实现产品的提档升级。培养和引进300名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形成一批掌握船舶产业核心技术、前沿先进技术、应用关键技术的人才队伍。到2015年,完成国家专利申请200项。
实施百户企业重塑工程。按照“提高一批、规范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通过市场调节和行政引导,深化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加快企业间重组整合,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推进川东船舶、东风船舶、金龙船业等10户船舶制造企业提档升级,形成2―3家领军企业。规范发展大为船舶、鸿运船舶、河牛船舶等20户成长型船舶制造企业,构建“梯度有序、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引导30户困难企业转型发展,为整船制造企业配套,建设“小核心、大配套”发展格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淘汰40户落后企业。
(四)抓转型,促进主业与辅业并举。
努力开拓非船业务。鼓励优势整船制造企业在做强做精主业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成套装备、港口机械、轨道交通、桥梁钢结构等非船产品,形成“一主多副、多元发展”的产业结构。到2015年,非船产品业务收入达到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