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5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5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7〕1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5号)规定,继续有效,不再设定有效期,施行过程中需要修改或废止的,由实施部门按程序自行处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水平,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困境儿童是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儿童群体,是社会最关注的对象之一。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关系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二、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要以促进困境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在生活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

(一)在医疗保障方面,对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相应补贴。

(二)在教育保障方面,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积极推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推动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三)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和不当的困境儿童,分类实施替代监护,对缺少监护人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

(四)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市政府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民政、妇儿工委、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建设、工会、妇联、残联、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成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市民政局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联动网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落实。

四、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参照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市、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困境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切实承担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具体责任,明确儿童关爱保护专干,建立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要依托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初审困境儿童及家庭有关保障政策的申请,协助做好申请批准和资金发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要告知或协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家庭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对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实化任务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妇儿工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合理拓展保障范围和内容,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实现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合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开展多种形式互助活动,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残联组织要依托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五、注重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活动,推动政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全社会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潍坊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附件



潍坊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潍坊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 平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贾宝文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张增顺 市民政局局长

       田素英 市妇联主席

  成  员:刘海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伯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华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进礼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维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希林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吴桂珍 市卫计委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