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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起重机安全使用基本要求》的通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起重机安全使用基本要求》的通知

舟市监联发〔201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市监发〔2023〕3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市监发〔2024〕56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县(区)安监局: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各地发生多起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相关事故。为进一步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加强船舶修造等行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联合制定了《起重机安全使用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县(区)安监局以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为重点,按此要求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双重机制”,督促指导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能力,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争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将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起重机安全使用基本要求

一、人员要求

(一)通用要求

1.按有关规定配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4.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6.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7.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8.人员的安全装备符合要求。

(二)起重机司机要求

1.起重机司机职责

司机应遵照产品说明书和安全工作制度的要求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除接到停止信号之外,在任何时候都只应服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

2.起重机司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2)年满 18 周岁;

3)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

4)具有安全操作起重机的体力;

5)具有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

6)在所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受过专业培训,并有起重机及其安全装置方面的丰富知识;

7)经过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培训,理解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听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的指挥;

8)熟悉起重机械上的灭火设备并经过使用培训;

9)熟知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处置及逃逸手段;

10)具有操作起重机械的资质;出于培训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

注:适合操作起重机械的健康证明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三)吊装工要求

1.吊装工职责

吊装工负责在起重机械的吊具上吊挂和卸下重物,并根据相应的载荷定位的工作计划选择适用的吊具和吊装设备。

吊装工负责按计划实施起重机械的移动和重物搬运。当吊装工不止一人时,则在任一次操作中,根据吊装工相对起重机的位置,只应由其中一人负责。当该吊装工处于司机看不见的位置时,为确保操作信号的连续性,指挥人员必须将信号传送给司机,使用视觉或听觉信号均可。

在起重机械工作中,如果指挥起重机械和载荷移动的职责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吊装工应向司机说明情况。而且,司机和被移交者应明确各自应负有的责任。

2.吊装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2)年满 18 周岁;

3)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

4)具备搬动吊具和组件的体力;

5)具有估计起吊物品质量、平衡载荷及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

6)经过吊装技术的培训;

7)具有根据物品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及组件的能力;

8)经过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培训,理解并能熟练使用起重作业指挥信号;

9)需要使用听觉设备(如对讲机)时,能熟练使用该设备并能发出准确、清晰的口令;

10)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具有指挥起重机和载荷安全移动的能力;

11)具有担负该项工作的资质。出于培训的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

(四)指挥人员要求

1.指挥人员职责

指挥人员应负有将信号从吊装工传递给司机的责任。指挥人员可以代替吊装工指挥起重机械和载荷的移动,但在任何时候只能由一人负责。

在起重机械工作中,如果把指挥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和载荷搬运的工作职责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指挥人员应向司机说明情况。而且,司机和被移交者应明确其应负的责任。

2.指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

3)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

4)具有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

5)经过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培训,理解并能熟练使用起重作业指挥信号;

6)需要使用听觉设备(如对讲机)时,能熟练使用该设备并能发出准确、清晰的口令;

7)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具有指挥起重机和载荷安全移动的能力;

8)具有担负该项工作的资质;出于培训的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

(五)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人员职责

维护人员的职责是维护起重机械以及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正常操作负责。维护人员应遵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及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对起重机械进行所有必要的维护。

2.维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2)熟悉所维修的起重机械及其危险性;

3)受过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学习特种设备使用方面的相关课程;

4)熟悉起重机械维护的有关工作程序和安全防护措施。

二、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要求

(一)起重机械安全使用通用要求

1.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起重机械在检验有效期内,大型起重机械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2.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起重机械需办理使用登记证,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

3.按规定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4.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吨位标识。

5.运行警示铃、紧急停止开关有效。

(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

1.起重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司机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允许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2)司机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3)司机应接受起重作业人员的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指挥。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司机负有起重作业的责任。无论何时,司机随时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4)司机应对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负责。无论何时,当怀疑有不安全情况时,司机在起吊物品前应和管理人员协商。

5)在离开无人看管的起重机之前,司机应做到下列要求:

a.被吊载荷应下放到地面,不得悬吊;

b.使运行机构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的保险装置;

c.把吊具起升到规定位置;

d.根据情况,断开电源或脱开主离合器;

e.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档位置;

f.固定住起重机械防止发生意外的移动;

g.当采用发动机提供动力时,应使发动机熄火;

h.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为避免起重机移动应采用夹轨器和/或其他装置使起重机固定。

6)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接通电路或开动设备。

7)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档位置。所有现场人员均在安全区内。

8)如果在作业期间发生供电故障,司机应该做到下列要求:

a)在适合的情况下,使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保险装置;

b)应切断所有动力电源或使离合器处于空档位置;

c)如果可行,可借助对制动器的控制把悬吊载荷放到地面。

9)司机应熟悉设备和设备的正常维护。如起重机械需要调试或修理,司机应把情况迅速的报告给管理人员并应通知接班司机。

10)在每一个工作班开始,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果控制装置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

11)当风速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作风速时,不允许操作起重机械。

12)起重机械的轨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围能见度下降的气候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时,应减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13)夜班操作起重机时,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度。

2.载荷的吊运

(1)吊运前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起吊的稳定性,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质心,确立质心后,应调整起升装置,选择合适的起升系挂位置,保证载荷起升时均匀平衡,没有倾覆的趋势。

(2)载荷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了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等试验时要求起吊的载荷之外,起重机械在正常工作时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荷的物品;

2)当不知道载荷的精确质量时,负责作业的人员要确保吊起的载荷不超过额定载荷。

(3)系挂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绳索或链条不能缠绕在物品上;

2)物品要通过吊索或其他有足够承载能力的装置挂在吊钩上;

3)链条不能用螺栓或钢丝绳进行连接;

4)吊索或链条不应沿着地面拖曳。

(4)悬停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司机不能在载荷悬停时离开控制器;

2)任何人不得在悬停载荷的下方停留或通过;

3)当出现符合(4)1)要求的例外情况时,如果载荷悬停在空中的时间比正常提升操作时间长时,在司机离开控制器前应保证禁止起重机械做回转和运行等其他方向的运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移动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