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高中阶段民办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高中阶段民办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

丽发改价格〔202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学生收费基准价的请示》(丽水外国语〔2021〕2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丽政发〔2014〕58号)、《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丽发改费管〔2015〕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