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锡建科〔2018〕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锡建法规〔2020〕8号)规定,保留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3号)和《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无锡行政区域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均应按照《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