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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及其税款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及其税款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5号规定,废止第四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废止第四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税款代征有关内容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2017年11月20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服务纳税人代开发票的渠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