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
商办贸函〔2017〕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为,商务部制定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外贸司)。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7日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商务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第四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按照本细则开展,坚持监管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商务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为主管部门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业务主管工作人员为主。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录入和维护。检查对象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和招标机构,招标项目名录库、招标机构名录库由商务部负责信息录入和维护。招标项目名录库、招标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第六条 商务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动态调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及时在招标网向社会公布。主管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机构合法合规情况依法实施检查。
第七条 主管部门实施检查前,从招标网上的招标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机构,从招标项目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在招标网全程记录。主管部门可以设定招标时间、招标环节、招标行业、被投诉数量、错误操作数量等类别条件定向抽取被检查项目或被检查机构。
第八条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招标机构和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所属招标机构的随机抽查,年度检查率应当不低于所属招标机构数量的10%。每年随机抽查的所属招标项目数量,应当不少于5个或者上一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的1%(两者以高者为准);上一年度所属招标项目数量低于5个的,应当至少随机抽查1个项目。近三年内检查过的招标项目,在抽取时可以排除。对投诉举报多、错误操作记录多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招标机构,可增加抽查频次。商务部可以组织实施对全国范围内招标机构及项目进行“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