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舟山市新城城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舟发改价格〔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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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收取新城城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的请示》(舟新公〔2017〕16 号)收悉。为搞好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临城新区形象,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结合我市现行收费标准已试行两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