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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物价局关于修改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威海市物价局关于修改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威价发〔2015〕73号


各区市物价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调整威海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等13件价格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详见附件),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统一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