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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USHUI.NET®提示:根据《 商务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市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市、区商务部门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推进发卡企业落实备案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预收资金季度审核,防范资金风险,总体看,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未出现较大的风险事件,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现就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特殊意义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企业自主发行的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兑付凭证,但又兼具融资、集资等类金融属性。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去年全市涉及预付卡的投诉占到全市商务投诉总量的80%,其中的90%都与关门跑路有关,特别是从事美容美发和沐浴行业的发卡企业尤其严重。由于多数企业涉案金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条件,造成管理空白,消费者不断申诉维权,预付卡管理工作面临着举报投诉增多、资金风险增大等多重考验。
  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类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问题,正在组织力量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对于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2015年9月,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做好预付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2016年1月,程红副市长就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做出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职,加大宣传引导和风险排查,切实做好预付卡备案管理、资金监管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力争做到靠前防范,抓早抓小,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应对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目前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偏弱。一是备案企业数量少,尤其是“规模和其他发卡企业”备案数量明显不足,有些区甚至“零备案”,与办法要求差距较大; 二是处罚力度不够,有些单位受理举报投诉频繁却没有违规处罚案例,处在“零执法”状态,严重消弱了预付卡管理效能;三是对备案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占比、存管资金比例审核不严,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企业160家,其中品牌发卡企业18家,集团发卡企业18家,规模发卡企业121家,其他发卡企业3家;预收资金余额88.19亿元,实际存管资金18.56亿元,实际保险金额14.58亿元。与其它做的较好的兄弟省市相比,有不小差距。

  三、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各单位要积极创新,不断拓宽预付卡监管渠道,增加管理力量,减少管理漏洞,防范履职风险,进一步加强办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发卡企业和应备未备企业,坚决从严处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应备未备”企业备案。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抽查,重点是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大型餐饮和美容美发以及洗浴等预付卡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发卡企业。同时加强对“其他发卡企业”管理,按照应备尽备的要求,多措并举,督促应备未备企业备案。对风险较大的美容美发和洗浴等行业,要主动抽查,发现应备未备的,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必要时通过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督促发卡企业完成备案工作,提升全市备案企业数量。
  (二)依法审核备案资料的合规性。依据办法审核备案资料的合规性和完备性,属于品牌、集团发卡企业的,区商务部门要告知其到市级商务部门备案,不能变相以规模或其他发卡企业给予备案,躲避资金监管;对主营收入较低的发卡企业,备案前要告知企业其主营收入决定发卡上限等注意事项,防止发卡企业备案后超限度违规发行预付卡。
  (三)严格核对信息系统中备案信息。严格核对发卡企业在业务信息系统中的备案表信息,要求发卡企业提交的备案表信息必须与实物备案资料一致,备案表中发卡场所地址、受理场所地址和实体卡样本等容易忽视的内容都必须填报完整,必要时可协调信息系统客服人员协助解决,要及时对企业联系人的变更信息进行更新,以使信息系统更加便捷的催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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