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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的通知
青城政发〔2022〕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青城政发〔2023〕10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文件解读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2-04-29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和目的

《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青城政发〔2019〕11号)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实施效率,根据最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办法》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改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青岛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

三、《办法》起草过程

本《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区发展改革局于2022年3月17日-3月28日通过城阳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均无意见。先后两次征求区财政局、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审计局等31个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建议。本《办法》经区政府法制部门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四、《办法》适用范围

《城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适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凡属区级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均需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咨询评估。

五、《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

主要包括咨询评估的目的、范围、内涵和原则。

第二章  咨询的内容及要求

主要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具备的要点以及咨询机构的确定和工作要求等作了规定。

第三章  评估的内容及要求

主要将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时应把握的要点以及评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