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台发改价格〔2023〕200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区各公办幼儿园: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
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290号)和《
台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教费标准
(一)保教费按照“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幼儿园不同等级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指导价标准详见附件。保教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新生是指调整收费标准年度秋季新入园就读的幼儿(不含插班幼儿)。
(二)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建幼儿园预评为二级或三级的,参照相应等级收费标准执行。
(三)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教费标准按
台发改价格〔2022〕202号文件执行。
二、减免资助政策
落实贫困家庭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对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儿童、五保供养的儿童和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读公办幼儿园,就近无公办幼儿园的入读具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其保教费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免,所需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统筹列支。
三、收费公示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清单公示手续。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入园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台州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指导价标准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台州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指导价标准
幼儿园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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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费标准
(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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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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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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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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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准适用市管公办幼儿园,包括市属(含台州湾新区)各公办幼儿园和椒江区、路桥区各街道公办幼儿园;
2.区管公办幼儿园,各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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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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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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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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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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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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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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