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舟政办发〔2014〕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舟政发〔2020〕33号
)规定, 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市老年体育事业不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体育事业特别是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全面实施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老年体育工作的积极作用,对于有效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构建新区和谐社会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积极支持老年体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动我市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
老年人体育协会是搞好老年体育工作的基础,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健康长寿的桥梁和纽带。我市自1985年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以来,协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已经达到全覆盖,39个行业系统建立了老年体育组织,对开展全市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老年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协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人体育协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用房、设备等办公条件,主动为开展老年体育工作提供方便。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在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以开展规范化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注重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制,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老年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不断加大对老年体育的经费投入
老年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的投入,统筹安排老年体育经费,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力实际逐步增加,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市和县(区)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和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要予以支持。有关部门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老年体育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