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莲城书院教育收费事项批复的函
丽发改价格〔2021〕2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丽水莲城书院:
你院《关于核准学生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丽政发〔2014〕58号)、《
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丽发改费管〔2015〕1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丽水莲城书院教育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丽水莲城书院的批复》(丽教职〔2021〕47号),丽水莲城书院为全日制高中教育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丽水莲城书院教育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鉴于丽水莲城书院办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