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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区城乡公交客运票价的通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区城乡公交客运票价的通知
聊发改价格〔2022〕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聊城市发改委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3-07-12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12月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12-26规定,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8月18日

聊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聊城交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城区公交客运票价政策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票价政策

聊城市城区(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及乡镇(办事处)延伸所有公交线路票价均实行一票制,继续执行每人次2元的价格。

二、优惠政策

(一)电子钱包消费。普通卡(成人IC卡)、移动公交卡(手机卡)、水城通卡、交运一卡通等卡型的电子钱包享受8折优惠。学生卡享受4折优惠,带人消费8折优惠。水城通卡、交运一卡通类电子钱包可根据业务需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种优惠活动。

(二)其他优惠政策。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现役及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其他未尽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公交运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2年8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8日。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 8月 17日

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8月17日印发

(此文件主动公开)




《关于明确市区城乡公交客运票价的通知》文稿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原聊城市物价局印发的《聊城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城区公交客运票价的通知》(聊价工字〔2017〕70号,简称《通知》)将于2022年8月18日执行到期。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城市公交(含城际、城乡公交)票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随着机构职能变化及企业运行方式的转变,原《通知》有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我委报请市政府同意重新明确城乡公交价格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