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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场化运作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场化运作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财综〔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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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停车场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放公共场所限时免费供市民停车的实施意见》(潍办发电〔2021〕3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潍坊市市场化运作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市场化运作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停车场利用效率,有效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经研究,就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公共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对当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停车场,实施限时免费停车工作,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给周边居民提供停车便利。
二、开放要求
1.开放条件。本通知所指的停车场是指已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公共停车场。
2.开放对象。社会车辆。
3.开放时间。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和工作日自下午下班30分钟后至次日上午上班30分钟前免费开放。其中,每天晚22:00至次日凌晨5:00原则上不得进出。因工作原因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在停车场出入口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开放的,管理单位应提前告知。
三、保障措施
1.为避免影响工作日车辆的正常进出,除上述时间外进出公共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按标准收取停车费。
2.市场化运作的公共停车场,错时免费向社会开放后,公共停车场的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运营公司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3.因错时免费停车占用公司经营收费的时限,由公共停车场的主管部门据实测算核定,给予运营公司延长相同承包期限的合理补偿,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其他事宜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6日。根据全市工作部署要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有序推进开放区域。

       附件:潍坊市本级现有市场化运作公共停车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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