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牛羊育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内国税流字[2000]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本文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文失效。
锡盟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牛羊育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请示》(锡国税综字[2000)294号)收悉。经区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