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和《聊城市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标准》的通知
聊建字〔2019〕90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引导业主合理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有关规定,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并参照中物协颁布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重新修订了《聊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要求,制订了《聊城市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做为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附件:1、《聊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2、《聊城市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标准》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