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扬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验收标准
序号 |
基本项目 |
验收标准 |
1 |
办公场所、设备配置到位 |
有固定的、独立使用的办公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2 |
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 |
有一名专职副主任(副乡长)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财务独立建账; |
3 |
各类规章制度健全 |
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劳动用工制度、员工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和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
4 |
有合法的经营登记 |
已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 |
5 |
完整的档案记录 |
建立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各类投诉的登记、处理、回访记录完整。 |
附件2:
扬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中心名称:
序号 |
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用工情况(20分) |
按照政府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安排市区就业困难对象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成员就业 |
20 |
发现一个不符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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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部管理 (20分) |
单位员工仪表整洁,挂牌服务,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
4 |
发现一个不符合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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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服务方式 |
4 |
未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扣1分;年度满意度调查少于业主总户数50%的,每少10%扣0.5分;没有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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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按规定公布年度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要求真实、准确 |
4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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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项目显著位置公示项目管理人员姓名、服务电话 |
4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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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清晰易懂,收费行为规范 |
4 |
没有公示的扣4分,公示内容不清晰扣1分,发现一起乱收费行为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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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修维护 (12分) |
对业主违法搭建、违章装修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
4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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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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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楼道灯)明亮,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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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治安防范 (12分) |
安全护卫设施运行良好 |
4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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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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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有门岗值班,非封闭管理居民小区有治安员巡防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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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扫保洁 (12分) |
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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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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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 |
4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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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化养护 (12分) |
绿化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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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无杂物、垃圾 |
4 |
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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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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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停车管理 (12分) |
车辆停放基本有序 |
4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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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划分停车位 |
4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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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出入口、楼道内,无车辆等其他杂物影响消防通道的现象 |
4 |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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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分 |
100 |
考核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