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4〕148号
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
为改善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环境,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切实解决扬州古城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薄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
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对扬州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消防安全保护,立足实际,创新思路,优先对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的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整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改善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名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保护范围
以明清古城为基础,北至北护城河,东、南至古运河,西至二道河,面积5.09平方公里,涵盖广陵区东关和汶河2个街办、19个社区。重点区段为双东和南河下街区,双东街区规划北至盐阜路,南至文昌路,西至国庆路,东至泰州路(古运河),规划总面积0.76平方公里;南河下街区规划北至广陵路,南临古运河及南通路,西至渡江路,东至徐凝门路,规划总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具体任务
1、2014年任务
(1)出台《扬州古城南河下民居客栈建设消防安全保障实施细则》;(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购置1套远程供水泵组;(市消防支队、市财政局)
(3)修复市政消火栓,在重要部位按规范间距进行增设;
(市城投公司)
(4)在社区划分139个小网格,明确网格长,组建志愿者队伍;(广陵区政府)
(5)建成市联网监测中心,现有重点建筑消防设施接入联网监测中心;(市消防支队、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6)重点在双东街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市消防支队)
2、2015年任务
(1)编制古城消防安全保护专项规划;(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2)升级改造东关消防执勤点,购置2辆小型水罐车;(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3)科学划分消防片区,合理设置消防水池;(广陵区政府)
(4)在双东、南河下街区各建成1处消防取水平台;(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5)每个社区至少设置2个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广陵区政府)
(6)对现有市政供水管网按规范间距增设市政消火栓;(市城投公司)
(7)增设的重点建筑消防设施接入联网监测中心;(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8)重点在南河下、仁丰里和湾子街街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市消防支队)
3、2016年任务
(1)完成消防规划确定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市城投公司)
(2)完成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