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3年12月31日 渝价〔2013〕4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水废气垃圾排污权交易基准价的通知》(渝价〔2016〕18号》规定,全文废止。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