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二类人员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一览表
附件1
一类人员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一览表
缴费标准 |
工伤 医疗费 |
工伤住院补贴 |
残疾等级 |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
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责任描述 |
||
一至三类行业 |
四至五类行业 |
六类及以上行业 |
||||||
320元/人.年 |
420元/人.年 |
550元/人.年 |
3万元 |
8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3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15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10万元 |
|||||||
三级 |
9万元 |
|||||||
四级 |
8万元 |
|||||||
五级 |
7万元 |
|||||||
六级 |
6万元 |
|||||||
七级 |
5万元 |
|||||||
八级 |
4万元 |
|||||||
九级 |
3万元 |
|||||||
十级 |
2万元 |
|||||||
470元/人.年 |
570元/人.年 |
750元/人.年 |
5万元 |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5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20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18万元 |
|||||||
三级 |
16万元 |
|||||||
四级 |
14万元 |
|||||||
五级 |
12万元 |
|||||||
六级 |
10万元 |
|||||||
七级 |
8万元 |
|||||||
八级 |
6万元 |
|||||||
九级 |
4万元 |
|||||||
十级 |
3万元 |
|||||||
670元/人.年 |
770元/人.年 |
950元/人.年 |
7万元 |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7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30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27万元 |
|||||||
三级 |
24万元 |
|||||||
四级 |
21万元 |
|||||||
五级 |
18万元 |
|||||||
六级 |
15万元 |
|||||||
七级 |
12万元 |
|||||||
八级 |
9万元 |
|||||||
九级 |
7万元 |
|||||||
十级 |
5万元 |
注:保费=投保单位选择的缴费标准*参保人数。以单位为投保人进行投保,实名制投保,同一单位的投保人数不得少于6人。
说明:1、本表中的工伤医疗费是指被保险人遭受职业伤害后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2、对符合该事故伤害治疗所必须的医疗费用,不限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范围,扣除其他途径应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享受给付保险金赔偿待遇;3、赔付上限不超过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对应的限额。
附件2
二类人员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一览表
缴费标准 |
工伤 医疗费 |
工伤住院补贴 |
残疾等级 |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
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责任描述 |
||
一至三类行业 |
四至五类行业 |
六类及以上行业 |
||||||
350元/人.年 |
450元/人.年 |
580元/人.年 |
3万元 |
8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3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15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10万元 |
|||||||
三级 |
9万元 |
|||||||
四级 |
8万元 |
|||||||
五级 |
7万元 |
|||||||
六级 |
6万元 |
|||||||
七级 |
5万元 |
|||||||
八级 |
4万元 |
|||||||
九级 |
3万元 |
|||||||
十级 |
2万元 |
|||||||
530元/人.年 |
630元/人.年 |
780元/人.年 |
5万元 |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5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20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18万元 |
|||||||
三级 |
16万元 |
|||||||
四级 |
14万元 |
|||||||
五级 |
12万元 |
|||||||
六级 |
10万元 |
|||||||
七级 |
8万元 |
|||||||
八级 |
6万元 |
|||||||
九级 |
4万元 |
|||||||
十级 |
3万元 |
|||||||
730元/人.年 |
830元/人.年 |
980元/人.年 |
7万元 |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7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30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27万元 |
|||||||
三级 |
24万元 |
|||||||
四级 |
21万元 |
|||||||
五级 |
18万元 |
|||||||
六级 |
15万元 |
|||||||
七级 |
12万元 |
|||||||
八级 |
9万元 |
|||||||
九级 |
7万元 |
|||||||
十级 |
5万元 |
|||||||
9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1100元/人.年 |
8万元 |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
身故 |
/ |
8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
一级 |
40万元 |
/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
|||||
二级 |
36万元 |
|||||||
三级 |
32万元 |
|||||||
四级 |
27万元 |
|||||||
五级 |
23万元 |
|||||||
六级 |
19万元 |
|||||||
七级 |
15万元 |
|||||||
八级 |
12万元 |
|||||||
九级 |
9万元 |
|||||||
十级 |
7万元 |
注:保费=投保单位选择的缴费标准*参保人数。以单位为投保人进行投保,实名制投保,同一单位的投保人数不得少于6人。
说明:1、本表中的工伤医疗费是指被保险人遭受职业伤害后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2、对符合该事故伤害治疗所必须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扣除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享受给付保险金赔偿待遇;3、赔付上限不超过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对应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