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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舟政发〔2012〕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遏制水上客运安全形势恶化的趋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机制的落实,各水上客运(含企业自备交通船,下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相关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考核要求和奖惩措施,形成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建立完善水上客运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水上客运企业应在《舟山市水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舟政办函〔2010〕36号)要求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船岸应急演练和反应制度》、《船员航行值班制度》和《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客船开航前复诵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察制度、应急救助协调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鼓励非强制实施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水上客运企业,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三)严格落实《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各水上客运企业应严格执行《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内部督查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实施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运行。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船员和岸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各水上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船员配备管理,严格把好船员适任适岗关。积极开展对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责任心教育。杜绝船舶在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的情况下开航,严禁无证
人员驾驶操作船舶,禁止船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身体和精神状况不良、责任心不强的船员不得参与航行值班。

(五)各水上客运企业应严格客运船舶船员调配制度、任职前评估制度和任期内考核制度。对新聘的客运船舶船员应从任职资历、专业知识水平、操纵技能、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应进行不少于一个月且不少于30个航次的实习,实习完成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现任船员应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任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任职。

(六)各水上客运企业应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航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客运船舶驾驶台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在航期间驾驶室有两名适任人员值班,并严格履行航行值班职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台和机舱等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处所。企业应合理调配机动船员,对航行值班人员的休息、就寝情况应进行抽查,并将航行值班人员身体、精神状态纳入开航前复诵内容,防止船员疲劳驾驶。

(七)各水上客运企业应高度重视所属船员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船上应急演习演练,着力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所属船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和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应定期开展对船员操作技能、雾航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6个小时,注重提高船员的实际应用能力。所有从事水上客运的船舶应按规定开展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企业应加强督查,不断完善演习方案并落实人员职责。

(八)海事部门应加强对船员实操能力、船舶驾驶台、机舱值班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航海仪器和主辅机操作、避碰规则应用、应急演习等为重点的船员实操能力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促进船员实际应用能力的提高。对实操不合格、未按规定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船员应实施违法记分。

(九)各水上客运企业应加强对岸基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岸基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岸基管理人员不得跨航运公司或上船兼职。同时,应强化对岸基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实和更新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航线建设,确保航道航路安全畅通

(十)各水上客运企业要建立客运航线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客运航线周边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组织对营运航线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明确航行风险,制订各项防范措施。客运航线安全评估时要充分考虑通航环境的变化,以及礁石、浅滩、航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