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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科发〔2023〕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截止2023年12月31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市内法人单位承担实施并经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载体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是指项目执行期满后,依据项目任务书,从项目任务完成、经费管理使用两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第四条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协调承担单位做好各项评价工作。

第二章  综合绩效评价内容

第五条  项目任务完成方面,根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分类评价的要求,重点对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成果示范推广及应用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组织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重点对资金到位与拨付、会计核算与资金使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专项资金结余。

第六条  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科技计划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分类综合评价。其中决策、过程指标体系是共性指标,产出、效益指标体系是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和不同类别项目的个性指标共同构成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以国际国内同行评议为主。

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评价为主,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应用示范类项目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多采取应用推广相关方评价和市场评价方式。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类项目重点评价功能定位、布局和整合、能力提升,为重大科技任务提供支持保障的作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作用,科技资源的开放交流共享和服务质量等。

第七条  项目调整及延期按照《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工作流程和方法

第八条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流程主要包括经费决算及审计、评前审查和评价实施等主要阶段。

第九条  经费决算及审计。

1.对于资助总额在 20万元以下的事前资助类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对项目总经费进行决算并加盖公章。资助总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1个月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结题财务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东营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对项目资金(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项目资金列支。

2.选择部分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经费决算试点,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替代结题财务审计。

第十条  评前审查。

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准备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审计报告(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20万元(含) 以上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材料。

2.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前审查,主要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及合规性,并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材料。

第十一条  评价实施。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采用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实地考核评价等方式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

对于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现场会议评价方式,邀请技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参加,总人数不少于5人,专家组长由技术专家担任,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家组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等基础上,按照任务书约定内容,对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既要总结成绩,又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和项目经费评议得分,确定项目专项经费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