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3〕19号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为24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06-30
1.2023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调整?
本市将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增加1元。
2.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