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4年3月27日 渝价〔2014〕94号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执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相关文件规定的函》(渝固废函〔201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按照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383号)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危险废物类及其包装物处置收费标准为:
(一)一般废弃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不超过20元/千克。
(二)废弃剧毒化学品和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不超过3000元/千克。
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