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扬建城〔2022〕74号
各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景区住建局,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规范我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7月4日
《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住建部和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