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改造利用废弃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期限及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内地税字[2013]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改造利用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本文自2015年9月18日起全文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