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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扬发改行办发〔2018〕128号
本委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5号)、《关于印发〈扬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履职责任分解及问责办法〉的通知》(扬解欠联会〔2018〕1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和《扬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履职责任分解及问责办法》具体要求,严格履行发改部门职责,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人社、财政、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二、严格项目审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对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单位不能提供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或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把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查询结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重要审查内容,对存在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的失信单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