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审核、备案管理的权限等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要求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精神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自制的《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涉税管理制度目录》予以发布。
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优化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实现税务业务的顺利衔接。
特此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2月15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