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排放的废水、烟尘(气)等废弃物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内国税流函[2007]10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或失效部分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