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盐发改〔2023〕207号
USHUI.NET®提示:自2023 年9月10日起执行。原盐城市物价局、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盐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盐市价发[2014]18 号)自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