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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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人民团体: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3日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4号文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建立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形成常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二、明确标准任务
(一)建设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2012〕44号)和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为基本依据,结合国办发〔2015〕74号文件执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按照《山东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试行)》执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
(二)建设任务。合理布局,大力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科协)
1.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面积、功能达到相应要求。
2.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不搞大拆大建。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其中省定贫困村及户籍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
3.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硬化文体广场,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配备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公益电影固定银幕架等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配置LED显视屏。省定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室配套安装数字科普显示屏。
4.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设立儒学讲堂和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开展常态化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5.在全市已按省定标准建成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农村社区及省定贫困村中,选取具备规范化条件的部分站点进行提升,到2017年年底前共提升240个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规范化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120个站点的提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功能服务定位。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和《潍坊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有关要求,由县级政府确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广泛开展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科普展教、文化遗产保护、乡村记忆工程、教育培训等。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基层服务点等,广泛开展宣讲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按照功能综合设置的要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配合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整合各部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整合数字文化资源,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整合图书资源,进一步整合县级公共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镇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图书资源,建立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实现县域公共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整合部门资源,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推进基层体育健身工程,加强文化体育设施综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
(三)丰富产品和服务内容。增强综合性服务功能,开展全民阅读、科学艺术普及、技能培训等。培育和扶持群众文化团体,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等,结合重要节假日、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