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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建设的通知
渝经信软件〔2022〕34号


各中心城区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以下称“满天星”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打造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特色楼宇,有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简称“满天星”示范楼宇)遴选授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楼宇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楼宇产业培育、招商引资、日常服务等工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管委会、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楼宇所有权单位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楼宇以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嵌入式软件以及各类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和新兴技术服务等领域。

2.当地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出台贯彻落实“满天星”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文件,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招商规划和保障措施等。

3.楼宇设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有适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软环境”。

5.有一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楼宇载体面积原则上不小少1万平方米;

(2)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

(3)楼宇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不少于500人。

6.该楼宇是按照“满天星”行动计划精神新打造培育的楼宇。

7.楼宇符合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填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