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挖土、基础施工中的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锡建法规〔2020〕8号)规定,保留
各市(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针对当前我市一些建筑工程挖土、基础施工车辆污染道路的问题,为强化我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杜绝施工车辆在城市道路上抛、洒、滴、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地文明管理的实施意见》(锡建发[2004]01号)的精神,特对挖土、基础施工中的文明施工管理重申如下规定:
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挖土、基础工程时,必须发包给具有挖土、基础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建设单位50-100万元的罚款;第六十条规定处施工单位合同价款2%-4%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 建设单位与挖土、基础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文明施工的责任,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