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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丽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丽水市发改委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丽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丽发改价格〔2021〕3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丽水市区各出租车公司:

为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合理疏导价格矛盾,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丽水市区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6〕7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丽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

1.起步价:起步里程为2.5公里(含)以内,起步价不分车型统一为每车次10元。

2.里程运价:超起步里程运价为2.50元/公里。

3.空驶费:单程行驶超过6公里以上的,超过部分可按在里程运价基础上加收50%的空驶费,随车往返不得加收空驶费。

4.夜间行驶费:每日23时至次日6时期间,可按基本运价(含起步价和里程运价)加收20%的夜间行驶费。

5.等候费:当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及以下或乘客原因发生等候的,累计等候3分钟及以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后每1.5分钟加收1.00元。

6.春节假期临时运价:每年春节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春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