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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17〕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预审批、容缺预审、联审联办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中介服务规范化,全面推广应用“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在线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到2017年底前,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事中事后监管服务阶段工作效率,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按照好用、管用、共用原则,按照省统一规范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功能区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在线平台。除涉密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通过在线平台“一口受理、网上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通过在线平台受理项目申请,办理过程、结果等节点信息同步推送至在线平台,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可查询、可监督,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唯一代码制,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赋码项目。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应当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前通过在线平台申请赋码,凭项目代码办理项目核准、报建等手续;企业办理项目备案,通过在线平台完成项目备案时同步生成项目代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合力推进电子政务实际运用。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7〕4号)和《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等电子政务工作要求,打破各地、各部门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报建等事项的信息孤岛,实现与舟山政务服务网的实时互通。加快建设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证照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重点发挥实名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网上支付、档案管理、电子监察等系统的作用,积极推动用电子流转的政务服务取代纸质流转,以“互联网+”来减材料、减环节,让企业办事更方便省心。除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审批部门都应当接受能够识别身份的以电子方式提出的申请,且不得同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双重义务;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审批部门通过舟山政务服务网办结归档的加盖可靠电子印章的文书类、证照类等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提取、确认证明材料的,审批部门不再另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内容相同的证明文件,让“数据跑”代替“企业跑”。(责任单位:市信息技术中心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原则,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园区)、特色小镇,大力推行以准入标准替代审批的企业承诺制,推动更多项目事项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项目准入标准清单、企业承诺事项标准清单、办事流程指南和示范文本,完善区域评价、协同监管、信用联合惩戒等配套制度,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发改委、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探索多本合一、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模式,研究制定环境评价、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节能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交通影响、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雷电灾害、文物保护、地震安全、安全预评价等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的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市级有关部门)

(四)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工作。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不断减少、简化审批所需提交材料,对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和通用格式文本,制定全市相对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加快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研究制定优化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制定优化岸线审批、用海预审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局,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积极创新环境影响、安全等评价审批管理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推行免于办理评价、网上在线备案、承诺备案管理、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的实施,按照“前置性打包、优化管理、三条线同审”原则,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从核准(备案)到施工许可证办理全流程不超48个工作日(包括中介服务),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改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打破中介机构市场垄断,培育具备规划测绘、地籍测绘、房屋测绘等综合资质的中介机构,推进规划、土地、房产等测绘成果共享互认,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规划选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审查、环境卫生设施许可、防雷设计审核等现场联合踏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全面推进多图联审,完善协调机制,优化流程,规范服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舟山消防支队)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实施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联合验收方式,实行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察。除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外,按照国家规定,企业投资项目不再由政府组织综合验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级相关审批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全能型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托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企业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高效监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公开中介机构服务指南,强化网络平台合同备案和一事一评议服务机制,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行业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改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行政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中介服务,应当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七)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同步办件、集中实施、限时办结”工作机制,优化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机制,加强代办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投资项目审批1+X服务团队”的作用,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店小二”式服务,为企业提供规划审批、土地报批、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等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代办服务。同时各审批部门要针对代办项目,明确协办员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代办,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招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在线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流程,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精准服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从严审核、重点监管;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载体,归集、整理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监管(处罚)信息并记于其名下。通过对企业主体的信用监管,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九)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按照严格准入、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涉及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或跨区域线性工程等项目,2017年底前暂时达不到“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的,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原则上占企业投资项目总量的比例不高于5%。市级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占本部门企业投资项目总量的比例不高于5%。建立负面清单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评估考核与督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跑改办、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全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督促落实“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功能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以系统合力推进改革。

(二)加强督查考核工作。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节点管控、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市发改委、新区督考办、市审招委负责日常督促、阶段性考核工作。对改革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纳入“放管服”改革工作评比表彰范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要聚焦企业感受度和获得感,加强督查评估和考核评价,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经验,确保全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上下联动同步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重点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市级相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对口落实具体业务标准、规范,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自8月起,每月25日前,各部门向本级跑改办填报当月工作进度和成效(附件2);各县(区)跑改办、功能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汇总区域内当月工作进度和成效(附件3)并报送市跑改办。各类统计数据由市跑改办汇总,月底前报新区督考办,10月份将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本方案自2017年8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时间表和任务书

2.部门(单位)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3.县(区)、功能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附件1

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时间表和任务书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

节点

主要责任单位

1

建立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革工作

8月初

市跑改办、市发改委

2

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8月

市跑改办、市发改委、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

3

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

8月

市发改委、市审招委

4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9月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审招委、市信息技术中心

5

合力推进电子政务实际运用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与政务服务网的实时互通

9月

市信息技术中心

实施电子证照

11月

市信息技术中心

6

合力推进“多评合一”

贯彻落实“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

8月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

贯彻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8月

市环保局、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

研究制定区域评价、多评合一、多本合一、统一评审的实施细则

9月

市发改委、各实施区域管理机构

7

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工作

制定全市相对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等

11月

市发改委

制定优化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制定优化岸线审批、用海预审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

8月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港航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创新环境影响、安全等评价审批管理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推行免于办理评价、网上在线备案、承诺备案管理、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

11月

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的实施

全年

市发改委、市审改办

8

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深入推进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图

11月

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积极开展联合竣工验收

11月

市住建局

9

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改革

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

11月

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建立并完善网上“中介超市”

11月

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公开办事指南,强化网络平台合同备案和一事一评议服务机制,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行业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

11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

规范中介收费,建立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

11月

市发改委、市审招委、市财政局

行政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中介服务,服务费用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11月

市财政局

10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

10月

市发改委

11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月

市发改委

12

加强日常督促、督查考核

全年

市发改委、新区督考办、市审招委

13

加强法制保障

全年

市发改委、市法制办








附件2

部门(单位)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事项子项

名称

跑零次办件数

跑一次

办件数

借助

快递

办结数

联审

联办数

代办

办结数

容缺

受理数

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中介网络平台推进

情况

企业高效审批推进情况

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困难或问题






















































累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每月25日前,向本级跑改办填报。

2.联审联办是指按《舟山市网上联合审批联合办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舟政办发〔2016〕36号)要求推进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服务工作。

3.代办办结数是指部门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事项的数量,让“部门跑”代替“企业跑”。

4.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是指按照《舟山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办发〔2016〕36号)的要求推进在线监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重点是赋码数量和占比情况,在线咨询、受理、审批等事项数量情况、办事指南规范和公开情况、信息动态更新情况、公示公告、材料、批文、证照上传数量等。

5.中介网络平台运行和推进情况指按照《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舟政办发〔2016〕65号)要求履行职责,同时推进“最多跑一次”向涉政中介机构延伸。重点是:当月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合同备案,中介入库,远程评审,专家库建设,“最多跑一次”向中介机构延伸情况(“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机构延伸的机构数目,规范和公开办事指南和流程的中介机构数量等)。

6.企业高效审批推进是指按照《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浙舟新办发〔2016〕10号)和《舟山市深化以企业投资项目项目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省“三最”城市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6〕23号)的要求,全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情况。主要包括:严格措施细化责任情况,审批事项办理提速情况,优化事项目录执行情况,差别化审批情况,部门履行中介服务、评审评估主体责任情况等。

7.创新试点工作是指预审批、零审批、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联合踏勘、专窗受理集成服务、“区域能评+区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企业承诺制试点、环境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选址、用地预审、岸线审批、用海预审流程优化等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情况

8.每月由市跑改办汇总后报新区督考办。

9.联系人:林明信;电话:13857236310,656310,2054715(办);邮箱:1610988004@qq.com

附件3

县(区)、功能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事项子项

名称

跑零次办件数

跑一次

办件数

借助

快递

办结数

联审

联办数

代办

办结数

容缺

受理数

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中介网络平台推进

情况

企业高效审批推进情况

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困难或问题






















































累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每月25日前,县(区)跑改办、功能区服务中心汇总区域内当月工作,并报送市跑改办。

2.联审联办是指按照《舟山市网上联合审批联合办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舟政办发〔2016〕36号)要求推进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服务工作。

3.代办办结数是指部门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事项的数量,让“部门跑”代替“企业跑”。

4.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是指按照《舟山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办发〔2016〕36号)的要求推进在线监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重点是赋码数量和占比情况,在线咨询、受理、审批等事项数量情况、办事指南规范和公开情况、信息动态更新情况、公示公告、材料、批文、证照上传数量等。

5.中介网络平台运行和推进情况指按照《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舟政办发〔2016〕65号)要求履行职责,同时推进“最多跑一次”向涉政中介机构延伸。重点是:当月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合同备案,中介入库,远程评审,专家库建设,“最多跑一次”向中介机构延伸情况(“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机构延伸的机构数目,规范和公开办事指南和流程的中介机构数量等)。

6.企业高效审批推进是指按照《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浙舟新办发〔2016〕10号)和《舟山市深化以企业投资项目项目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省“三最”城市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6〕23号)的要求,全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情况。主要包括:严格措施细化责任情况,审批事项办理提速情况,优化事项目录执行情况,差别化审批情况,部门履行中介服务、评审评估主体责任情况等。

7.创新试点工作是指预审批、零审批、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联合踏勘、专窗受理集成服务、“区域能评+区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企业承诺制试点、环境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选址、用地预审、岸线审批、用海预审流程优化等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情况。

8.每月由市跑改办汇总后报新区督考办。

9.联系人:叶晞;电话:13957203134,663134,2054715 (办);邮箱:1610988004@qq.com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