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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区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区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烟台市城区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市区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市区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最高收费标准:有线电视用户第一终端26元/月,第二、第三终端5元/月,第四终端(含)以上26元/月。

二、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第一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含IC卡)由服务企业统一配置,不另行收费。机顶盒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满最低使用年限后,不能继续使用的,收费服务企业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机顶盒,并免费维护。因客户原因造成机顶盒无法使用需更换的,所需费用由用户负担。

三、下列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优惠政策,收费标准为第一终端13元/月。

(一)老红军及配偶、享受政府抚恤补助6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病故军人家属;

(二)在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三)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 

(四)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和SOS儿童村、儿童福利中心等福利单位;

(五)其他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服务企业应本着入网自愿、退网自由的原则提供相关服务。对自愿入网收看有线数字电视节目的用户,应确保传输不少于152个基本收视频道(含中央和省市频道)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并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不得强制用户入网并限制退网,不得强制用户接受有关套餐服务。收费服务企业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