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税发〔2007〕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8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近期,部分地区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