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
台自然资规发〔2019〕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台自然资规发〔2022〕19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4〕1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集聚区、高新区分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做好群众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34 号)和市委改革办《关于做好公民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们联合编制了《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试行)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正文见附件
《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试行)》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城乡规划管理处发布时间: 2019- 10- 31
现就《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农民建房一件事》)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题一:起草出台《六审合一》的必要性?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改革办《关于做好群众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34 号)和市委改革办《关于做好公民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细化优化我市“一件事”办事指南。强力推进群众和企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审批效能,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实现农房科学安全建设和规范有序管理。
问题二:《农民建房一件事》的制定目的和可行性?
答: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编制台州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二是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民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函》工作要求,作为牵头单位和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协作,落实主体责任,合并审批事项,对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进群众和企业“一件